第七十五章 幽若要高兴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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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当即穿衣服起来,又套上棉猴,穿上大棉鞋,往外去。

  这个世上其实并没有专门为自己定制一百分满意的男人,不过是得失之间的权衡,端看她更在意哪一样。”

  一时兄弟几个都无言以对,陆建时嘲讽:“留洋高材生,你看什么捉奸,仔细污了你的眼睛!

  很快就到了,却是小学旁边的宿舍,也就是苏岩京的住处。

  作为回报的是,他也会给自己应有的尊重,也会满足自己的要求。”

  陆建昭顿时兴奋起来,激动地搓着手:“走走走,我们去瞧瞧热闹,农村就是不一样,还有这种好戏看!

  上辈子,他们是守望相助的朋友关系,这辈子,她不可能低下头去围着他转。

  陆建昭一挥手:“你睡,谁不让你睡了!

  如果初挽是一个对人生没什么想法的人,嫁这样的贵夫,从此后夫唱妇随,倒是也不错,是一个很好的人生保障。

  他显然也不太想和自己做分居两地的名义夫妻,他希望自己过去美国,配合他的人生规划。”

第24章

  晚上躺在床上,初挽想着这陆建晨,她不得不承认,陆建晨各方面其实和自己比较合拍了。”

  陆建晖也觉得可以看看,连忙跟上。你不想跟我出国吗?别搭理我们,我们马上就滚!”

  陆建晨耸眉,略想了想,无奈地道:“如果你有足够的理由,我也不是不能接受,只不过,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回来,我接下来也会很忙,可能没时间回国,那可能我们结婚也像没结婚一样了。”

  陆建晖已经侧耳听过:“我听着说是要捉奸了。

  她也是隐约听陆建时提起过,那姑娘家世各方面一般,他觉得爱情都是一时的,要想走得长远,还是应该更匹配一些。

  上辈子,苏岩京就是被三喜看中,招惹了村支书家,这些事后来是她想办法,搭了人情进去解决的。

  只是这显然和初挽的规划是背道相驰的,她喜欢陆建晨对婚姻的豁达,但是却无法接受自己成为陆建晨的附庸。

  再说他那妻子,她不太熟,但也见过,也喊过嫂,还真有点下不了口。你如果想读书的话,可以,在国外读,我来安排。”

  初挽确定地道:“我不是不想跟你出国,而是我自己不想出国,至少这几年,我想留在国内。

  陆建时揉着眼睛披着皮衣,纳闷地说:“挽挽,外面怎么了,地震了?

  初挽当然也不落后,她就等着看苏岩京热闹呢。”

  这是她特意买的虎头三节电池的手电筒,比一般的亮。”

  初挽点头:“我明白。

  况且,他将来发展好,两个人还可以互帮互助,不至于像陆建时一样,拼命地挖自己的钱。”

  他看着她,诚恳地道:“挽挽,跟我出国,我会照顾好你,到时候你什么都不用操心,听我的就行了。

  初挽想到这些,一时也是有些感慨。

  而陆建晨这个人没结婚,她就没这方面顾虑,反正这个人永远理智大于情感,这点上来说,两个人性格还是挺契合的,可以凑一起认真经营一段互惠互利的婚姻。

  她顿时明白,这是苏岩京后面的事来了。

  出去的时候,她还问候了声太爷爷,太爷爷果然也醒了,便嘱咐说:“挽挽,看热闹归看热闹,没你的事,不用操心。

  她还顺手掏出来手电筒:“拿着这个,看得更清楚!”

  陆建晨:“一时半刻我不可能回国,结婚后,你跟我去国外。

  她纳闷,坐起来,只见窗户外面仿佛有火光,而侧耳听时,隐约听到声浪中仿佛有“捉奸了捉奸了”,“学校那边快点”。”

  刚睡醒的陆建晨面无表情,麻木地拉上冲锋衣的拉链:“我也要看捉奸。”

  说完,他拽着陆建时:“走走走我们看捉奸去,快点这种好事不能错过!这辈子,无论苏岩京混成什么样,她也懒得多干什么,但是也绝对不会多管闲事,就看个热闹就行了。”

  陆建晨没搭理,他就是要看,跟着大家往前跑。”

  屋里头陆建晨还躺在地铺上,听到这个,有些不耐:“你们几个,大晚上你们让人睡觉吗?

  正说着,陆建晨却已经匆忙追上来了,他边走边迅速地披上了一件黑色冲锋衣。

  大家拿着火把,空气中弥漫着煤油燃烧的味道,时不时还有噼里啪啦的声响,还有人拿着手电筒照过去。

  他如果整天和女演员传绯闻,自己不还是得操闲心?”

  初挽道:“太爷爷,我知道,我就看个热闹而已。

  陆建晖她也考虑过,但想到最后人家娶了自己的同事,她觉得自己和他没什么共同语言,也许还耽误了他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起攀登科学高峰。”

  初挽:“如果我想留在国内呢?

  唯一需要顾忌的是,根据她上辈子对他的了解,他这个人恃才傲物,也有些自我,显然在他的认知里,未来的妻子要为他的人生规划让路。”

  再是矜贵冷傲的人,被人吵醒了也淡定不了,他有起床气。你在国外,我留在国内,这样没问题吧?

  陆建昭这个人虽然风流一些,但倒是对自己言听计从,以后自己也是把控得住他吧,就是觉得没什么意思。

  正想着,突然听到外面一阵“汪汪汪”的狗叫,接着就有人吆喝着,还有杂乱的脚步声。

  于是大家伙全都跑过去,这一口气就五个人,山村里路不好走,深一脚浅一脚的,只有初挽带了手电筒,于是哥几个全都聚拢在初挽身边,跟着初挽跑。

  虽然陆家四个兄弟实在是惹眼,如果平时大家肯定都看他们,不过现在有更热闹的,也就没人搭理他们了,大家全都往前冲。”

  现在国内的古玩市场,遍地都是黄金,正是闭着眼睛捡的时候,她错过了这个,等以后陆建晨九十年代回国,那就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。

  不过很快大家就见到村里别人了,有的打着手电筒,还有的拿着火把,还有小脚老太太裹着头巾,热闹得仿佛过年。

  陆建时皱眉,嫌弃地道:“你来干嘛?

  说白了陆建晨是不愿意给灰姑娘当白马王子的。

  初挽这么想了一番后,便问:“其实说起来,咱们两个确实挺合适的,不过有些事得先谈谈,如果我们结婚,你是什么规划?

  而就在苏岩京门口前,是披着大棉袄一脸狼狈的苏岩京,以及哭哭啼啼的三喜。”

  说完出来院子,就见陆家四兄弟也都被惊醒了,他们原本在柴房打地铺,自然容易被吵醒。

  她的思维掠过陆建晖和陆建晨,又回到了陆建昭身上——陆建时自然是坚决不在考虑之列。

  这样一个足够理智的人,既然愿意应诺,那必然是不会轻易被一些感情所迷失,就算哪天他改变了心意,相信也会及时告诉自己,万万不至于做出陆建时那种勾当。我可是累了一天!

  陆建晨挑眉,闲散地倚靠在柿子树上,望着初挽:“挽挽,为什么?”

  陆建晨:“你再考虑考虑吧,我还是希望,如果我们结婚的话,你能和我一起去国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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