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十四章 野心

第214/257章

  这就是虞穗穗倒霉的地方了。哪怕走在坑坑洼洼的泥泞小道上也步伐轻快,口中还在哼唱着小曲。”

  -“对啊对啊,以后晚上再也不怕被咬了。

  要知道她睡了快十年——哪怕没睡着的时候,大多时间也都是在自己的城堡里自娱自乐,只有偶尔心血来潮才会带着兜帽来镇子上逛逛。

  他轻声开口,眼里闪着细细碎碎的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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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作者有话要说:

  校园番摸完辽~这章也揪学霸小谢的老婆本给小天使们发红包!

  不止是普通镇民开心,神职人员亦是如此。

  带着热气的风迎面拂过,谢容景递给穗穗一只耳机,又自然地拉过她的手。3评论都有,12号晚上一起发

  平行世界还差西幻血族、星际abo和未来科幻啦(更新顺序可能不按这个嘿嘿)

第123章【西幻番外(上)】

  天空覆着铅块般厚重的云层,遮天蔽日,不见半缕阳光。

  慈悲与善良的代名词,净化一切邪恶的化身,以及——

  神的代行者。

  一般而言,这种大人物根本不会来维拉镇,更不会大张旗鼓捉她一只咸鱼吸血鬼。

  “花和糖炒栗子,现在就可以给你。”

  -“好在神官来了,光明女神保佑我们。

  神官是个很漂亮的青年,大约二十来岁,似乎还是东方人,黑发黑眼,脸上的微笑平和而安宁,犹如春风拂面。哪只吸血鬼捣乱你们去捉哪只好不好。

  *

  不知走了多久,终于听到有人说了一句:“看呐,前面是神官大人!

  ……

  神官是什么,穗穗是知道的。”

  穗穗一只手撑在着自己的六边形棺材板上,“纠正一下,我从来不喝没有处理过的血。

  ——如果她不是那个被清缴的吸血鬼的话:)

  当然,比起吸血鬼,她更喜欢称呼自己为“血族”。”

  -“前几个月那个来维拉镇的吸血鬼真可恶,这种邪祟最喜欢挑衅教会了,专攻击我们神职人员。

  神官大人不在,押送队只当这是个危险物品,完全不敢接她的话。

  前两日刚下过雨,小镇路不好,遍地都是水坑和泥巴小道,而他的衣摆却干干净净,半点未曾染上污泥。

  “可是穗穗。

  实际上,对方长得很合穗穗的胃口,可现在她只有三个字要评价:小白脸。

  她刚来到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不死生物,太突然了,连一点转变的前摇都没有,虞穗穗自然便保留着人类的进食习惯。

  见被捉的吸血鬼开口说话,牧师和修女们纷纷低下头不敢看她。

  商贩与镇长、乞丐与骑士、修女与牧师……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。

  穗穗真情实感的生气了。

  吸血鬼又说了几句,发现身旁这十来个穿着白袍的人类一言不发,根本就是把她当空气。

  比如喝血要加糖加奶加蜂蜜,天冷热一下,天热冰一下。!”

  这倒是实话,自从成为血族的那天起,她还没咬过谁的脖子。

  她有一肚子话要讲。我没有杀过人。”

  -“多亏了神官大人新发明的祷文,我们才能捉到鸢尾城堡的吸血鬼!

  这样想着,她从棺材里坐起来,双手抱着膝盖,一眨不眨地打量那个罪魁祸首。

  哦,还有狗神官。”

  谢容景笑得很好看,嘴角扬起一个矜傲的弧度。

  她睡了将近十年,刚从棺材里爬出来还没开始进食,就被一群傻哔——连人带盒往教堂里扛。

  你们这个光明教会都是智障吗?”

  人类们满脸虔诚,右手放在左胸的金色纹章上,似是在祷告。

  在教会的带领下,维拉镇附近的最后一只吸血鬼被成功清缴,往后人们不必在家门前挂满大蒜,也不用花大价钱买银器与祷文防身。

  穗穗认识他这么久,还是第一次看见他身上出现这种竞赛一路考到国赛,拿奖拿到手软的学霸气场。

  再加三个:狗神官。

  穗穗:……

  行,我们谁都别理谁。

  维拉镇的镇民们情绪格外高昂,丝毫没有被沉闷的天气影响半分。

  作为凡人连接光明神之间的桥梁,神官们有着虔诚的信仰和极强的神力,他们在圣洁的白玫瑰教堂里聆听神谕、又在嘈杂喧闹的人海中传播神音。

  穗穗:?

  ……可他现在已经来了,求生欲让穗穗再次支棱起来。”

  -“感谢神官大人。

  漂亮学霸的手凉凉的,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划着她的掌心。

  看到这一幕,虞穗穗恍惚间觉得自己也要随大流高兴一下。

  “你们找错血族啦!

  七月的阳光清亮亮洒了一地,空气里弥漫着柠檬汽水的味道。”

  ……

  -“感谢光明女神。”

  “以后你想要什么,我都会有的。

  似乎是她们这个氏族的通病,喜欢好听的名字,好看的花,以及好喝的血液。

  可恶,她就说嘛:明明沉睡前做好了保护,普通的神职人员根本找不到她的城堡。

  他们视线游离,有的平视前方,有的躲躲闪闪——反正就是不看棺材里的吸血鬼。

  两人并肩站在人行道旁的大榕树下,耳边传来知了的叫声,头顶是一片湛蓝色的天空。

  可惜一路走来,这些人类并不听她的解释,穗穗怀疑是快过年了,这群修女牧师也要冲业绩。

  这只吸血鬼有着苍白的皮肤和绯色的瞳孔,穿着黑天鹅绒的哥特小礼服,裙摆盖住膝盖,脚上是一双同色系的高帮皮靴。

  神官站在维拉镇的教堂门前,一袭圣洁的白衣,领口镶着金灿灿的边,明媚而耀眼。

  “你们为什么觉得我会咬人?

  她听明白了——自己之所以被捉,就是这个狗神官搞得鬼。

  穗穗地目光从他的穿着落在脸上。

  原因无它——就在今天,他们彻底结束了长达几百年的黑暗时光,再不用活在血族的阴霾里。”

  “每月五十万的话,我确实还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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