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宗主多年积威,她的话掷地有声,如同金玉相击。
无涯上前一步:“我与夙家,不死不休!
那时候再告诉她,是老子救你的,不要理那个小白脸了,跟我回魔界。
小魔头是个卑鄙又贪生怕死的混蛋,但是他知道,她留在这里,必死无疑。
小眼睛一声都不敢吭,因为它发现:主人在走神。
他浑身是伤,龇牙咧嘴地缩在角落里,看着少女被那个衣冠楚楚的贵公子带走。
小混蛋盘算得很好,在魔界养一只猫的确有点难,但是他多打几次架、多和其他魔族争几次,也不是养不活。
他想要往前一步,却发现,自己甚至连一双鞋都没有。
小魔头有点得意。”
“今日你想要走出桃花坞,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!
夙家子弟当即给家主传讯。
小魔头都觉得自己疯了。
小魔头几乎立马就认出了她来——毕竟,他们小时候曾有过一面之缘。
然后这个小混蛋愤怒地掐住了身边她的脸,把她的脸捏成各种形状。
她的本命剑,叫伏魔。
他们之间只剩下刀剑相向。
万魔窟里面的食物极为匮乏,没有阳光,甚至连水都极为缺乏。”
……
桃花坞乱成一片。”
“不死不休!
他以为他和那只红眼睛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再无交集。
他果然成了恶名昭彰的大魔头;
她却已经是以斩妖除魔为己任的昆仑少宗主。
她想,她到底没有继承朝太初的狼心狗肺。
不,这个年纪还不大的小魔头,最落魄的时候,什么尊严都可以放弃,甚至可以和野兽抢食、为一件衣服大打出手。”
朝今岁盯着朝太初:
“我今日所言,一字不假,天地可鉴!
第13章 小魔头
那只魔的确没有走远。
在坟前落下黑色血泪的魔神,和那段记忆中暴雨中的小魔头重叠。
但是很不幸,几乎魔界所有低级魔族都在那里生活。!”
“我与夙家,不死不休!
他们身后仆从如云,显然是误入魔界的世家子弟。
小魔头扯了扯自己破破烂烂沾满血污的旧袍子,却只能在雨幕里,沉默地看着这一切。!
和仙境一般的昆山不同,这里显得热闹非凡。
果然——
“夙流云勾结合欢宗,谋害于我,念在其初犯,废其筋骨,已经是开恩。
——希望那魔头还没有走远。
魔界之主沉默不语,带着小眼睛走过一个个摊位和店家,穿过花灯,灯光照在他冷峻的面容上,没有增添半分温度。
他转头大步离去,在暴雨里再也没有回头。
就像是捡到了一只小猫,迫不及待地想要喂饱她。
他越努力,他们之间的距离就会越远。
然而等到他回去的时候,却看见了另外一个和她穿着一样衣服的少年。”
……
朝今岁对上朝太初喷火的双眼,轻轻笑了一声。
朝今岁见尘埃落定,飞快地转身朝着山下跑去。
就算明天就要死了——
她也必须把他追回来!
而他不能在这么多昆仑弟子在场的情况,损坏昆仑的名声。
那只草蚱蜢,就埋藏在了岁月的深处,一年年地发黄、褪色。
一个正气浩然,一个恶贯满盈。
为首的管事怒目而视:
“朝太初,你这个老匹夫,究竟是什么意思!
小魔头都不记得自己爬了多久,只知道把她丢上去的时候,自己瘫在地上不停地喘息,每一块骨头都像是被打碎了一样的疼。
一呼百应,当如是。
她知道,朝太初此时不说话,只是为了维护宗主的尊严。
所以里面低级魔族一诞生,几乎都是以互相吞噬为生。
魔族都是这样的,天性就是烧杀抢掠,从不觉得自己会低人一等,只有着野蛮至极的生存法则。
她转头看向了身后的昆仑弟子,双目如同黑夜里的一双寒星,扫过了在场的昆仑弟子。
但其实,他只是在漫无目的地逛着街。
她手里抓住了那只草蚱蜢,果然就不闹他了。
最后变成了他离开时紧抿的薄唇,用力到发白的指节。
她有一种很强烈的直觉,她不能让他就这么走掉。”
“今日我有一问:如今的昆仑,可还有半分气性?
他有过一种非常强烈的冲动——
冲上去、将她带走,告诉她,是他救了她。
——万魔窟的低级小魔,连件蔽体的衣服都要和其他的魔撕扯争抢,此时正滴滴答答地滴着水。
他把她放在那里,想要去给她找点吃的。
他要带她去哪里?
那里终年弥漫着永不散去的黑雾,只有杀戮和吞噬。
但,还不够。
但是他从没哄过人,她又死不肯松手,小魔头只好很敷衍地折了一只草蚱蜢塞给她。他没有好的功法、没有被人教导过哪怕一天,在万魔窟里,活下来已经是拼尽全力。就像是路边的野草,在魔界到处都是这样的低级小魔。
那时候,他不过是万魔窟里最普通低级的小魔。
他想,下一次,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一定要风风光光、体体面面,不能遍体鳞伤,不能狼狈落魄,最好一呼百应,最少也要像是他见过的那些威风凛凛的魔族小将一样。”
短暂的沉默后。
一时间,各个心情激愤、目光灼灼地看向她。
她白白净净的,衣服干净,长得又好看。
然而在那一刻,他从未如此深刻地体会到一个词:云泥之别。
“什么玩意儿?
他在万魔窟摸爬滚打、为了出人头地无所不用其极。夙家把昆仑当成什么了?
他带着小眼睛,来到了昆仑山下的集市里。
高高在上的魔尊,那时候,不过是一个最低级的小魔,连三餐温饱都不足,明日能否睁眼看见太阳都未可知,朝不保夕、风餐露宿。
如果说魔界是永夜之地,那万魔窟,就是修罗地狱。
然而,就这样,在万丈悬崖之上、在遍布魔气的万魔窟中,小魔头像是一条疯狗,护着她,愣是没叫他魔碰到过她一根手指。
她弹一弹身上的雪,站了起来。
不起眼极了。
小魔头从未从万魔窟爬上去过。
更不用说夙家众人了。
魔族青年身形高大修长,有种说不出的压迫感,就算是收敛了魔气,眼神仍然有种野兽般的凶悍。”
话音落下,一时间,群情激奋。
他将她带出万魔窟那么难,流了那么多血,小白眼狼,不许认错人!
——能送给她最好的礼物,也不过是一只草做的蚱蜢。
他这样出现在她面前,她那么好心,一定会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,同情他的落魄,接济他、可怜他。
那里没有光,没有和平,只有掠夺和厮杀。
他咬牙,看着万魔窟的万丈悬崖。
命运好像给小魔头的梦想开了一个玩笑。
现在,就算是朝太初想要以和为贵,夙家恐怕也不答应了。
后来,他做到了。
所以,他只能脸色发青,一言不发,死死盯着朝今岁,一时间,忌惮之心超过了过去的任何一个时刻!谁知夙家狼子野心,竟然想要启用换骨大法,逼我以一身剑骨相换,实在是欺人太甚!
他永远会记得那时候看见魔界的永夜、呼吸着和万魔窟截然不同的空气。
那是少年的小魔头,最大的野心和梦想。
一直到十六岁那年,他在地狱里捡到了她。”
周围的弟子闻言瞪大了眼睛。
“今日,宁为玉碎,不为瓦全。”
“我们大公子生不见人、死不见尸,你可别想蒙混过关!少年咬牙,飞快割开了自己手,让自己身上魔族的血将她身上的气息彻底掩盖,然后用衣服裹着她,把她背在了背上。
——哪怕他的火气就差把朝今岁给点着了,眼神恨不得杀了她。每一个因为他低调奢华的长袍企图上来兜售的散修,都会被他的气势吓退。
就在刚刚,她飞速查看了夙流云的记忆。
小魔头几乎是惊慌失措地看着她,然而她身上的血液引诱着其他魔族的嗅觉,无数的黑气眼看着就要朝着这个方向汇聚。我们夙家可不是好欺负的!
就连朝太初朝他们走过去的时候,他们都齐齐后退了一步,抽出了长剑,一个个将朝太初围了个水泄不通。
白衣少年,锦衣华服,正在对她嘘寒问暖。
然而有一天,万魔窟里,一只最低级、最不起眼的小魔头,捡到了一个掉下来的白衣服小姑娘。
他但凡要点脸,就不会在此时出声。
但是他要走,她就下意识地揪住了他的衣摆。
他可以是把她从万魔窟里面救出来的盖世英雄,也可以是威风凛凛救人不留名的侠士,唯独不能做被她同情的乞丐。
然而更加头疼的事发生了。
灵韵大怒道,“此事可当真?”
“堂堂昆仑,怎容得人如此欺辱?
此时,就连朝小涂都用那种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亲爹。
这就是魔残酷的生存法则,想要活下去,就只有在里面不停地互相吞噬、不停地壮大自己,才能爬出万魔窟,来到真正的魔界。”
声震云霄。
“众弟子皆在!
他从前从不知何为羞耻,何为尊严。
——显然,就连朝小涂都觉得是他干的了。
魔界的那场暴雨持续了很久,她被雨水一淋,睫毛颤抖,就快要醒过来了。
魔尊的确是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事。
朝太初气得浑身发抖,但是他不能开口,先机早在她那扑通一跪,就彻底被抢走了。
这里大多都是些个散修,靠着兜售些东西给昆仑时不时下山来弟子们,在宁静像是一块琥珀的昆仑湖畔,形成了一个热闹的集市。回魔界么?
哪有什么通天的本领?
可唯独在她的面前,不行。”
在场的人,被她目光扫过都是一个激灵。!
然后上前把她抢回魔族,给她金山银山、吃香喝辣。
谁让她一开始就把他架起来了。
她想,她大概是丢了一样很重要、很重要的东西。